本报讯(记 者 龙 媛)2月8日,记者在毕节市中心血站获悉,自1月10日起《毕节市献血条例》施行以来,无偿献血者可享众多福利,自发前往献血的公民越来越多。
据悉,每年2月为公职人员无偿献血月,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获得《无偿献血证》或建立献血者《电子献血证》,每次可享受3天休假,有关单位可以给予误餐、交通费等补贴,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此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选择有行业特色纪念意义的时间,作为本行业的无偿献血月。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可按所献血量免费用血,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按所献血量免费用血。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临床用血时,终生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捐献者配偶、子女、父母按照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所捐献次数,每次累计享受400毫升的免费用血。
同时,享受优惠用血者临床用血后,可凭无偿献血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荣誉证书、献血者和用血者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及医院收费票据、用血清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等,在用血医疗机构或采供血机构办理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公民无偿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以上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以上;在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及采供血、临床用血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献血事业捐赠或者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其他形式为推动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还可获得表彰和奖励。
在本市获得市级及以上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本市辖区内免费游览景区、乘坐城市公交。